南京邮电大学新增专业有哪些很多朋友对这方面很关心,高考网整理了相关文章,供大家参考,一起来看一下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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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邮电大学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
第四轮学科评估于2016年4月启动,按照“自愿申请、免费参评”原则,采用“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”的方式进行。评估体系在前三轮的基础上进行诸多创新;评估数据以“公共数据和单位填报相结合”的方式获取;评估结果按“分档”方式呈现,具体方法是按“学科整体水平得分”的位次百分位,将前70%的学科分9档公布:
前2%(或前2名)为A+,2%~5%为A(不含2%,下同),5%~10%为A-,10%~20%为B+,20%~30%为B,30%~40%为B-,40%~50%为C+,50%~60%为C,60%~70%为C-。
南京邮电大学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:
序号
一级学科名称
学校代码
学校名称
学科整体水平得分
1
光学工程
10293
南京邮电大学
B+
2
电子科学与技术
10293
南京邮电大学
B+
3
信息与通信工程
10293
南京邮电大学
B+
4
软件工程
10293
南京邮电大学
B
5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
10293
南京邮电大学
B-
6
控制科学与工程
10293
南京邮电大学
C+
7
管理科学与工程
10293
南京邮电大学
C
8
工商管理
10293
南京邮电大学
C
9
仪器科学与技术
10293
南京邮电大学
C-
南京邮电大学简介:
南京邮电大学是国家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,其前身是1942年诞生于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八路军战邮干训班,是我党、我军早期系统培养通信人才的学校之一。1958年经国务院批准改建为本科高校,取名南京邮电学院;2005年4月,更名为南京邮电大学。学校原为邮电部和信息产业部直属重点高校,2000年起实行中央与地方(现为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邮政局与江苏省)共建,2017年入选国家首批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,2022年再次入选第二轮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。2013年10月,原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正式并入南京邮电大学。学校秉承“信达天下 自强不息”的南邮精神,践行“厚德、弘毅、求是、笃行”的校训,发扬“勤奋、求实、进取、创新”的校风。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学为主体,以电子信息为特色,理、工、经、管、文、教、艺、法等多学科相互交融,博士后、博士、硕士、本科等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高校。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南京,现有仙林、三牌楼、锁金村、江宁四个校区,25个院(部、中心),另外还在扬州举办了独立学院——
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。
学校现有博士后流动站3个,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,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(类别)1个。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3个,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(类别)12个,本科专业61个。目前有4个学科进入ESI学科排名全球前4‰,国家重点学科(培育点)1个,国家一流专业27个,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,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,9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,国家级卓越计划专业8个。作为主要协同单位入选国家“2011协同创新中心”2个,作为牵头单位入选省“2011计划”协同创新中心2个。现有各类在籍生3万余人。

南京邮电大学新增专业有哪些
根据教育部公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》可知:近年来,南京邮电大学新增专业有分子科学与工程、金融科技、柔性电子学、新能源材料与器件、
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、人工智能、大数据管理与应用、
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,涉及理学、经济学、工学、管理学等门类,以下是具体新增专业名单一览表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说明:通常来说,去年申报并通过审批的专业,今年可以安排招生,至于今年招不招生,还请以南京邮电大学当年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。
序号
学校名称
专业代码
专业名称
授予学位
修业年限
年度
1
南京邮电大学
070304T
分子科学与工程
理学
四年
2022
2
南京邮电大学
020310T
金融科技
经济学
四年
2021
3
南京邮电大学
080719T
柔性电子学
工学
四年
2021
4
南京邮电大学
080414T
新能源材料与器件
工学
四年
2020
5
南京邮电大学
080710T
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
工学
四年
2020
6
南京邮电大学
080717T
人工智能
工学
四年
2020
7
南京邮电大学
120108T
大数据管理与应用
管理学
四年
2020
8
南京邮电大学
080910T
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
工学
四年
2019
备注:专业代码后面加T,代表特设专业。
南京邮电大学(NanjingUniversityofPostsandTelecommunications),位于南京市,简称南邮(NJUPT),是教育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邮政局与江苏省共建高校,国家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,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;入选国家“2011计划”、“111计划”、教育部“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”、“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”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,国际电信联盟首个学术成员,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,国际电信联盟亚太电信组织在华培训基地之一;是以电子信息为特色,工学门类为主体,理、工、经、管、文、教、艺、法等多学科相互交融,本硕博等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重点大学。
学校前身是1942年创办于山东抗日根据地的战时邮务总局干部训练班,历经“战邮”学校、山东大学邮电专科部、华东邮电学校等阶段,1958年经国务院批准改建为本科高校,取名南京邮电学院,2005年4月更名为南京邮电大学。学校原为邮电部和信息产业部直属重点高校,2000年起实行中央与地方(现为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邮政局与江苏省)共建,以江苏省管理为主。2013年,原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正式并入南京邮电大学。2018年成为教育部与江苏省共建的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。
南京邮电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
高考网(https://www.30gaokao.com)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南京邮电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的相关内容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,为了更加规范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管理,使新生录取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地顺利进行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学校全称:南京邮电大学
第二条 学校性质:省属公办高校
第三条 办学性质:公办
第四条 学校代码:国标代码:10293;江苏省标代码:1111;其他省标代码:以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主管部门当年公布为准。
第五条 仙林校区地址: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9号;
三牌楼校区地址:南京市新模范马路66号
第六条 招生类别:普通本科生(含综合评价录取生、保送生和高水平运动员)
第二章 办学条件
第七条 南京邮电大学是国家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,其前身是1942年诞生于山东抗日根据地的战邮干训班,是我党、我军早期系统培养通信人才的学校之一。1958年经国务院批准改建为本科高校,取名南京邮电学院,2005年4月更名为南京邮电大学。学校原为邮电部和信息产业部直属重点高校,2000年起实行中央与地方(现为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邮政局与江苏省)共建,以江苏省管理为主。2013年10月,原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正式并入南京邮电大学。学校秉承“信达天下 自强不息”的南邮精神,践行“厚德、弘毅、求是、笃行”的校训,发扬“勤奋、求实、进取、创新”的校风。目前学校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工学为主体,以电子信息为特色,理、工、经、管、文、教、艺、法等多学科相互交融,博士后、博士、硕士、本科等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高校。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南京。
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
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,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,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。招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确定年度招生规模,审定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,协调解决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。
第九条 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,具体负责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。
第四章 招生计划
第十条 以教育部批准下达给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主管部门的向考生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。根据教育部及教育厅相关规定,我校2020年将预留0.5%招生计划,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。
第五章 招生录取
第十一条 坚持德、智、体全面衡量和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原则。
第十二条 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当地同科类招生计划数的105%以内。
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依据“分数清”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,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。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,依据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投档的辅助排序分排序录取;投档时如无辅助排序分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,按语文、数学两门科目总分排序录取,若该分数仍相同,则依次按数学、语文、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。
第十四条 江苏省普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、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(或C级及以上等级)。对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实行加分政策: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中,每取得一个“A+”加2分、每取得一个“A”加1分,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录取。综合评价录取考生,按照《南京邮电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》实施,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, 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(或C级及以上等级),综合评价录取考生不执行选测科目等级加分政策。
第十五条 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浙江、山东、海南等高考改革试点省(市),考生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,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。
第十六条 内蒙古自治区采用“专业志愿清”录取规则,即在招生计划1: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序录取。
第十七条 执行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照顾加分政策。
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执行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规定。新生入学报到后,学校将进行体格复查和录取资格审查,发现问题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处理。
第十九条 保送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工作按教育部、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进行。
第二十条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实行大类招生。录取至专业大类的学生,入学时不分专业,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,根据学校大类分流的原则,结合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、兴趣特长等,参加大类的分流,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。
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考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种考生。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,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。
第六章 收费标准
第二十二条 学校依据《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文件规定,实行学分制收费。普通本科新生学费预收标准: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年5200元,理科类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,工科类专业每生每年5800元(通信工程、电子信息工程、电子科学与技术、
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、信息安全、网络工程、
高分子材料与工程、材料化学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软件工程、微电子科学与工程、物联网工程等专业每生每年6380元,软件工程(嵌入式培养)专业每生每年7800元);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6800元;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至1500元。
第七章 学生毕业
第二十三条 学生毕业时达到《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》规定的毕业学分,德、体合格者,颁发南京邮电大学毕业证书。
第二十四条 根据《南京邮电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》,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,授予南京邮电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。
第八章 招生监督
第二十五条 由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生监督工作,采取切实有效措施,强化对重点环节、重点岗位、重点时段的监督,并维护考生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,维护学校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。监督电话:(025)85866836,监督邮箱:jbxx@njupt.edu.cn。
第九章 其 他
第二十六条 除国家划拨的专项资助资金外,学校还设立了新生奖学金、学业奖学金、企业奖学金以及各种助学金等奖、助学体系,详见我校学生工作处网站(
)。
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咨询:
电 话:(025)85866668 85866669
传 真:(025)85866270
地 址: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9号
邮 编:210023
E-mail: zsk@njupt.edu.cn
网 址:
微信平台:joinNJUPT
第十章 附 则
第二十八条 在录取过程中,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校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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